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是指通过互联网站、应用程序、论坛、博客、微博客、公众账号、即时通信工具、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,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,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。
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业务类别分为:
1、采编发布服务,是指对新闻信息进行采集、编辑、制作并发布服务。
2、转载服务,是指选择、编辑并发布其他主体已发布新闻信息的服务。
3、传播平台服务,是指为用户传播新闻信息提供平台的服务。
1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;
2、主要负责人、总编辑是中国公民;
3、有与服务相适应的专职新闻编辑人员、内容审核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;
4、有健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制度;
5、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场所、设施和资金。